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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直教育系统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8/19 10:45:30 被阅览数:3458 次 来自:本站原创 作者:校办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市直各学校,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庆祝第33个教师节,为进一步激励市直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教育事业,全面提升中心城市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经研究,市教育局决定在教师节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市直教育系统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市直学校、市教育局机关处室及局属事业单位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近三年已获得市级及以上同类表彰人员一般不再推荐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二、名额分配

表彰优秀教育工作者70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依法治(从)教,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品行高尚,甘于奉献,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近3年来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重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实施素质教育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产生较高的科学价值或者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在学校管理、服务育人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评选表彰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市教育局成立评选工作小组,严格组织审核评选,评选结果在宿迁教育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1.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由各学校(单位)或个人对照评选条件进行申报,所在单位根据申报情况及推荐名额分配数择优推荐。上报前要将推荐对象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

2.坚持评选条件,严把人选质量。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坚持标准,把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的先进个人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自2014年来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查处或通报批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不得推荐。教师自2014年来有从事有偿家教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查处或通报批评的,不得推荐。

3.坚持统筹兼顾,面向基层一线。要坚持向教学一线人员倾斜,一线教师原则上不少于80%,校级领导(含校长、支部书记及副职)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控制在20%左右。对积极参与师资流动、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的教师优先推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4.坚持公开公正、严肃工作纪律。各推荐单位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取消所在单位参加下一年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弄虚作假、严重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为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要在822日前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同时将以下材料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1. 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包括评选工作程序、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其中,网络公示的提供网络截图,公告栏公示的提供照片。

2.《宿迁市直教育系统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宿迁市直教育系统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其中,《申报表》用A3纸骑马装订,按一式三份上报,其他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上报。

上述所有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不要改变表格格式。

联系人: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505室 陆丽丽    

联系电话:84389575   电子信箱:84389651@163.com

附件:1. 推荐表彰名额分配

2. 宿迁市直教育系统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3. 宿迁市直教育系统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

                              

2017819

附件1

推荐表彰名额分配表

单     位

优秀教育工作者

宿迁开放大学

5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 

5

江苏省宿迁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5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

1

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

1

江苏省宿迁中学

6

宿豫中学

5

宿迁市马陵中学

5

宿豫区实验高级中学

4

宿迁青华学校

4

宿迁市文昌高级中学

4

宿迁市钟吾初级中学

5

宿迁钟吾国际学校

5

淮海技师学院

4

江苏省宿迁卫生中等学校

4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

7

合计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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